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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金
发布时间:2017-08-28 20:41:00   来源:市扶贫办 市财政局

 

香格里拉市扶贫办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资金的通知

香格里拉市委组织部 三坝乡人民政府: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人民政府扶贫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17】33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17】34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香财农【2017】48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香财农【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编制了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365838.com关于同意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香政复〔2017〕94号)、《香格里拉市二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十三次党组会议经费议题决定事项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2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该项目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整合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加强资金整合工作力度。项目管理单位必须与项目实施法人签定廉政承诺和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完成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任务。

二、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资金扶持对象和环节。请市委组织部按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365838.com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香格里拉市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17】82号)的相关内容做好各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批复下达后要尽快组织实施,除不可抗拒原因外,60日以上不开工的项目,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重新安排使用。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云贫开办发【2015】2号),公开项目和资金的相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实行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项目建设完成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建设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资金管理。根据365838.com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此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属于整合资金范畴,根据相关要求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到香格里拉市委组织部,为尽快实施好项目,资金按项目启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通过“香格里拉市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香格里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香政发【2014】82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强化资金监管,加强项目及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报账、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批复下达的项目内容及资金计划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及资金计划,不按批复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建设,所建设的项目不予以检查验收。项目建设中市扶贫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市纪委、监察、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检查,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香格里拉市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表

 

乡(镇)

资金(万元)

备注

市委组织部

 

 

1127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三坝乡

安南村

中心组

150

易地搬迁整组改造

水磨房组

50

合计

 

 

1327

 

 

  

 

 

     香格里拉市扶贫办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8日

 

香格里拉市扶贫办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资金的通知

香格里拉市委组织部 三坝乡人民政府: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人民政府扶贫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17】33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17】34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香财农【2017】48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香财农【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编制了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365838.com关于同意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香政复〔2017〕94号)、《香格里拉市二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十三次党组会议经费议题决定事项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2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该项目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整合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加强资金整合工作力度。项目管理单位必须与项目实施法人签定廉政承诺和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完成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任务。

二、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资金扶持对象和环节。请市委组织部按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365838.com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香格里拉市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香办发【2017】82号)的相关内容做好各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批复下达后要尽快组织实施,除不可抗拒原因外,60日以上不开工的项目,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重新安排使用。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云贫开办发【2015】2号),公开项目和资金的相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实行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项目建设完成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建设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资金管理。根据365838.com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此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属于整合资金范畴,根据相关要求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到香格里拉市委组织部,为尽快实施好项目,资金按项目启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通过“香格里拉市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香格里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香政发【2014】82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强化资金监管,加强项目及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报账、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批复下达的项目内容及资金计划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及资金计划,不按批复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建设,所建设的项目不予以检查验收。项目建设中市扶贫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市纪委、监察、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检查,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香格里拉市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表

 

乡(镇)

资金(万元)

备注

市委组织部

 

 

1127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三坝乡

安南村

中心组

150

易地搬迁整组改造

水磨房组

50

合计

 

 

1327

 

 

  

 

 

     香格里拉市扶贫办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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