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州委、市委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为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强化制度执行力,保证中央、省、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我局根据《香格里拉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修改制定了结合我局实际的《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于近日完成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党委成员、业务股室及派出机构负责人签订此责任书。共签订责任状24份。
责任书包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制内容、责任考核办法三个部分;考核内容细化到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责任追究和成果运用。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相信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就我局工作职责多、执法权限广,腐败诱惑多的现状下,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的原则、坚信中央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坚强态度和决心,坚持不懈打好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