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和谐乡镇,上江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司法所保一方稳定、平安的作用。
2018年5月4日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派出所电话,请求调解良美村周某与赵某两家纠纷。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村委会、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并总结了双方的争议点:1.自留山地界争议;2.周某家核桃树长大后将赵某家承包地遮阴问题;3.周某家进出的通道,是与赵某家相互交换的,双方对界线的争议。由于纠纷时间跨度大,取证困难,纠纷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司法所组织由村调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协调小组到现场进行调解。通过工作人员对法律、政策以及邻里关系重要性的讲解,当事人双方开始正视矛盾纠纷并积极配合协调组调解。协调小组对双方纠纷焦点进行认真分析后,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对于自留山地界问题,(经调解)双方同意按双方认可的位置为界;2.由于周某家四周都是赵某家承包地与核桃树,以后还会发生纠纷,让双方考虑是否以置换承包地来解决。经过耐心细致开展当事人双方工作,最终当事人同意协调组提出的解决方案,达成协议。一起沉积已久的矛盾纠纷最终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