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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8-06-14 14:51:37   来源:市人社局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香人社发〔2018〕69号

关于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目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迪人社发﹝2018﹞50号)文件精神,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工作做出部分调整,现将2018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在香格里拉市行政区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由职工本人直接申领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提升补贴:

1.属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身份,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3.补贴申领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核发时间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证书之日起算起)起12个月内(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申领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可提供证书编号)、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填写《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表(2018年版)》(见附件1,2018年版申报表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原申报表不再使用)一式两份。由本人或培训机构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三、申报流程

职工本人或代为申领的培训机构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证书的确认意见,按规定程序对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6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暂不能纳入。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每月1号—10号提交材料,并由职业能力建设科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审核;

2.每月20日前完成公示;

3.30日前完成拨付并上报相关报表;

四、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补贴申报。

联系人: 牛剑英   电话:15758476862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0日 

请点击查看:附件: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报表(2018年版)

http://action.xgll.gov.cn/uploadfile/2018/0614/20180614025434611.doc
 

责任编辑: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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