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市环保局局长秦红生的带队下,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成立督查检查组对我市虎跳峡镇三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行了督查检查。
在这一过程中逐一对三家企业在3月27日下达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对照检查,对没有整改及没有整改完毕的事项进行认真交代。市环保局局长秦红生针对三家企业环境恢复治理做了五点要求:一是三家企业乱排放尾矿和村民私自在产期内建设小作坊进行筛选尾矿都属于违规行为,要严格禁止;二是在规定期限内,矿区内所有大小作坊一并进行拆除,同时清理所有垃圾;三是目前矿区内所有尾砂要统一搬运至尾矿库,以后尾矿排放要严格按要求排放在尾矿库;四是清理完所有小作坊、垃圾、尾砂后,必须运输泥土至被产区内被破坏的地方,并种植经济林木和草进行环境恢复;五是针对小作坊权属原因无法拆除的问题。督查检查组及时与所在地村民小组长衔接协商,要求当天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将村民建设小作坊是违规行为,拆除作坊后种植经济林木将归还村民的情况向村民宣传。并积极协同企业尽快将小作坊拆除。在拆除期间,村民需要的拆除材料由村民自行拆除,不需要的由企业方统一拆除,恢复治理由企业负责。
最后督查检查组还对企业特别强调一定要按照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