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动态 领导之窗 政府机构 政策法规 视频 专题 图片
张志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免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11 14:28:29   来源: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

兹有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张志军提出申请,要求减征其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经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二分局调查核实,张志军为精神残疾,残疾等级为肆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张志军符合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拟减征其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70%的税款。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3日,对减征张志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70%税款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税政股反映。

接待时间:9:00-12:00,14:00-17:00

接待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2号

 联系电话:0887-8231842

                           

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白玛曲珍
主办:中共香格里拉市委 365838.com
承办:香格里拉市委信息技术管理中心 香格里拉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0887-8222726
备案号:滇ICP备13000589号
技术支持: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