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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窗口服务事项承诺
发布时间:2015-07-24 16:42:52   来源: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征收契税

提供材料:1、甲乙双方的合同协议;2、房产证;3、土地证。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征税。承诺时限:即办。征税标准:按3%的比例税率征收。

二、发售印花税税票

提供材料:1、房产证;2、土地证。办事程序:受理→征税。承诺时限:即办。征税标准:每枚5元。

三、产权转移印花税

四、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个人购买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

提供材料:1、房产证;2、土地证;3、出具买卖双方生产发生的有关合同、协议,适用5%的税率。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征税。承诺时限:即办。征税标准:按5%的税率征收。

五、受理地方税务政策法规咨询

即问即答。

联  系  电  话:0887—828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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