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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粮食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5-05-07 10:32:00   来源:粮食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协助局领导办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信访、保密、会务、接待、督办检查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拟定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局机关股室制度督促检查和由县局管理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普法、培训、社会福利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考核、奖惩。承担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二)财务统计股

    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总量的品种结构平衡和供求计划,组织实施《会计法》《统计法》和国家粮食财务统计制度,指导全市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市社会粮油平衡和购销存计划的执行;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会计、统计月报、组织会计、统计年报的编审工作,对全市财务状况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粮食生产和购销存的发展趋势进行统计分析及预测。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统计资料,对市财政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利息补贴使用到位情况,经常要与农发行加强沟通和协调;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金管理;负责收集整理、编报粮食流通的市场信息,做好信息服务工作;监督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三)综合股

贯彻落实市级储备粮食管理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安全储粮保管和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品种布局调整和动用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最高或最低储备规模的建议。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粮食企业推广运用科学保粮新技术。负责全市“储藏月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全市粮油调运管理,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协同质监部门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粮食流通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提出制定粮食市场法规制度的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城乡粮食市场管理;协同有管部门落实灾区、移民、缺粮地区以及国家、省、州、市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工作;监督检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做好行业服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研究培育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做好全县粮食流通网点、仓储设施网点的布局规划,提出建议和指导帮助。

责任编辑:余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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