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到县委、县政府来访群众的接待、转送、立案、交办;来访情况统计、综合、报送、动态分析;协调处理基层、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方面的文稿起草;全县信访系统接访工作的业务指导;维护来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