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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杨艳珍
发布时间:2013-09-26 16:08:18   来源:香格里拉县人社局

副局长杨艳珍分管以下工作:

一、认真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办法和标准,认真拟定参保人员离退休审批办法和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办法和标准,严格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县级统筹制度和县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严格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审批与管理。此项工作由社保局落实。
二、严格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此项工作由工资股落实。
三、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法》。坚持凡进必考的规定,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授权范围内进一步规范考试录用办法,坚持做到录用职位、报考条件、考试办法及程序、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五公开”。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注重工作实绩,提高考核质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考核结果力求做到客观公正、考核等级科学准确、考核结果公开透明。要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增资、晋级、推荐表彰有效结合起来。严格审批县内公务员的流动工作。
以上十、十一项工作由公务员管理股落实。
五、认真制定创业工作相关办法,拟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和就业援助办法,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此项工作由就业局落实。
六、对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管理、安置做到条件公开、岗位公开、人员公开,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进行公开宣传,确保就业再就业基金的管理使用做到物尽其用,认真做好劳务输出与派遣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劳务输出人员的权益。此项工作由就业局落实。

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准确掌握职工技能培训需求,完善培训课程,严禁套取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资金。此项工作由就业局落实。
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杨艳珍同志负责第二十一至二十三项工作:
八、对工伤人员实施工伤认定要公开、公平、公正,服务态度良好,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接受药品代理商、医疗机构、定点鉴定医院等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此项工作由社保局落实。
九、对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征缴、支付要坚持公平、公正,不得搭车收费,严禁吃拿卡要。此项工作由社保局落实。
十、加快人社部门信息化建设步伐,坚持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暗箱操作”,推进“阳光作业”,进一步提升人社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政意识。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各股室配合。
十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开展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报销等事宜,严禁报销违规科目,严禁接受吃请和吃拿卡要;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要公开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公开报销科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此项工作由医保中心落实。
十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开展企业养老保险的缴纳、领取等事宜,严禁违规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缴纳、领取,严禁接受吃请和吃拿卡要;在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工作中,要公开办事程序,方便办事群众,积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此项工作由社保局落实。

十三、认真开展我县失业保险管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的安全缴纳、安全增值、安全存储、安全发放;严禁在工作中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严格审核失业职工领取保险的资格条件,强化失业保险的征缴力度。此项工作由就业局落实。
 

责任编辑:周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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